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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成立流程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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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2 09:2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生社团成立流程
学生社团成立条件

一、学生社团负责人及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在我校正式注册的专科或本科在校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校规校纪,热心于社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学生社团筹备组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专门的筹备组负责学生社团的筹备工作;
2.学生社团发起人需三十人以上且来自三个及三个以上不同学院;
3.在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材料中应附上筹备组人员的资料、联系方式及发起人的联合手写签名。
三、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应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申请材料中应附有学生社团内部的组织机构图
四、学生社团筹备组人员递交的申请材料应附有筹备组主要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印章的介绍信
五、学生社团成立策划书中章程草案应具备以下要素
1.注明社团成立及开展活动的必要性;
2.注明社团的名称、宗旨。其中学生社团名称必须体现学生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不得使用完全由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名称及其他不宜使用的名称。
3.详细说明学生社团存在的意义、任务及益处;
4.附有学生社团要开展的各类活动方案及活动实施的可行性报告。
六、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学生社团举办的活动应在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允许范围内且有益于学生成长,活跃同学业余文化生活,文明健康,积极向上;
2.学生社团活动应具有开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
3.学生社团既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也不得开展任何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4.学生社团活动应该安排在学生的课余时间,避免与学校的教学发生冲突。学生社团的办公和活动时间应服从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及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安排;
5.学生社团活动如无特殊情况应该在校园内开展,若需出校园举办活动应报学生社团联合会,获其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6.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应突出主题、体现宗旨、维护广大会员的权益,且应具有一定地吸引力,使大部分会员同学参与进来;
7.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应有自己的常规活动、品牌活动及特色活动,且开展的一切活动不得与已有学生社团的活动重复或类似;
8.学生社团不得依附于某一组织或单位而存在;
9.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有合适的场地且应提前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不得随意使用学校的任何场地;
10.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必须具有安全性,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学生社团应尽量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1.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若需一定的器材需在申请书中注明器材的采购及管理方式;
12.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若有校外人员参与,必须对其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
13.学生社团每学期开展的活动原则上不得少于三次,因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开展活动的除外;
七、关于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1.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实行自筹与学校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学生社团的内部组织管理费用自行解决,学生社团应实行财务登记制度;
2.学生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建立经费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学 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该学生社团财务人员。
3.学生社团会员所交的会费的金额应在一定范围内并交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保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的使用采取报账制度;
4.学生社团经费的来源应在申请材料中详细介绍。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需有详细的活动经费预算且活动经费的使用应秉着必要、节约、量入为出的宗旨;
5.学生社团的经费使用制度应坚持公开、透明化的原则。
八、学生社团的会议制度
1.学生社团每学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的通知由专人负责。学生社团应定期召开例会,每次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2.学生社团每次召开会议应做好签到工作,与会人员若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请假。
九、学生社团应有完善的人事任免制度
十、学生社团的物品管理制度应完善
十一、关于学生社团出版刊物的规定
1.学生社团刊物应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2.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必须有明确的积极的为社团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宗旨、明确的主办单位、明确的内容范围及校内工作的指导老师;
3.学生社团应有一定的资金,能够解决刊物编印过程中的各种费用;
4.刊物内容应健康积极,符合各项国家法规、学校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
5.学会社团出版刊物应事先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应申报刊物的名称、宗旨、主要负责人、经费来源、发行范围及方式;
6.学生社团刊物原则上应只限于在校内宣传及交流,需要与校外和个人交流的需报请学校和有关单位批准。
十二、关于学生社团组织机构设置的规定
1.学生社团应该设立一定的职能部门,其中必须包括办公室和宣传  部;
2.学生社团的各个职能部门应该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应详细明确且不能重复;
3.学生社团的职能部门的数量原则上应少于六个,若社团的会员众多、开展的活动规模大且次数多可以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成立其他的职能部门。
十三、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刻制公章,可以制作艺术图章或其他标志,但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
十四、其他学生社团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 制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学生社团审批小组制度

第一条 时应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制度》并秉着“公平
第二条  审批小组应在学生社团申请材料上交之日起一周内审核,两周内回复学生学生社团筹备组,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正”的原则,不得带有任何个人感情色彩; 审批小组成员不得是欲成立学生社团筹备组人员,否则无权在审批小组会议上发表任何意见;
第三条  组织部成员不得将有关申请学生社团成立的材料私自借于学生社团筹备组人员查阅;
第四条  审批小组成员审批学生社团申请材料
第五条  如有新的学生社团申请材料递交上来,审批小组组长应及时通知各成员阅读申请材料并筹划进行相应审批会议;
第六条  审批小组成员应在收到组长通知后及时阅读申请材料并在会议中表达对材料的看法;
第七条  审批小组应适时召开审批会议,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须做好相应会议记录。
第八条  审核材料时若小组成员就申请材料中的某一问题存在分歧,则由组长上报部长于审批会议中统一讨论决定。
第九条  若无特殊情况,审批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各成员依次发表自己对申请材料的意见--组长汇总后归纳出有价值的意见--各成员自由讨论--全体成员统一意见。
第十条  审核完材料后各成员应及时写出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后交由组织部部长复审,若存在较多问题应及时给学生社团筹备组下发审核批复,若申请材料不存在原则性问题则递交学生社团联合会复审。
第十一条  若学生社团递交的申请材料过于简略或问题较大,审批小组在审核完申请材料后可与其筹备组负责人面谈,不需要下发批复。
第十二条  各审批小组成员在审核申请材料时不得在材料上涂画批注,更不得将申请材料带出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十三条  在最终审批批复下发之前,审批小组任何成员都不得把个人的意见当成部门意见对外宣扬,更不能擅自将审批结果外漏,以免引发不良后果。
第十四条 审批会议结束后应统一收齐并妥善保管申请材料。
第十五条  审批小组成员违反以上相应的规章制度者,须接受一定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者,不得参加以后的审批小组,并在部门例会上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试行。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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